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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淋裝置形同虛設
本報訊(記者 惠惠)市民劉先生在木瀆香溪游泳館辦了游泳卡,本想讓孩子去游泳,然而沒游幾次就感覺體驗感有點差。最近更是覺得這家游泳館的池水顏色疑似“發(fā)綠”,一些管理也不規(guī)范。于是心存擔憂的他提出了退卡,結果被游泳館告知:他們的游泳卡一經售出,概不退卡。
今年7月份左右,劉先生經朋友推薦,來到位于230省道靈巖山附近的香溪游泳館,想要辦理一張游泳卡。“其實我最看重的是泳池水質”,劉先生說,經游泳館業(yè)務員推銷,最終他花800元辦了一張計次卡,使用時間到今年10月份。辦卡后,劉先生帶著孩子去游過五次,在這期間,他發(fā)現雖然泳池邊有救生員監(jiān)督全場,但是仍有不少人不戴泳帽入水,還有個別人隨意在泳池內吐口水,而且進泳池前那里的噴淋都沒有開。“噴淋沒開,泳池的水有時候是綠顏色的,十米內也看不見泳池底,我當時就想要退卡,而且最近衛(wèi)監(jiān)所抽查的不少泳池水質都不行。”劉先生說,前天下午,他來到游泳館向工作人員提出退卡,先是無人受理此事,“幾個業(yè)務員站在一邊就是光聊天,完全不理你。”
無奈之下,劉先生自己走進經理辦公室詢問情況,香溪游泳館一位自稱經理的男子表示,他們辦卡時有一張紅色紙張,上面寫明了一經售卡,概不退卡。多次協商無果后,劉先生離開了該游泳館,就此事向本報進行了投訴。
記者隨后核實此事,據該游泳館一位經理稱,他們游泳館確實沒有退卡一說,“我們這從來沒有退卡程序。”一張《蘇州香溪健身活動中心會員協議、免責聲明》上有著“一經售出不可轉讓、不予以退卡!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的字樣。記者隨后購票進入該游泳館內部發(fā)現,該游泳館內進入泳池前有浸腳池和噴淋裝置,浸腳池內雖有水,水質卻較為渾濁,上方噴淋裝置并沒有開啟。據到場游泳的多位會員說,他們來這么多次,從來沒有見此處的噴淋裝置開啟過,“浸腳池內的水好像一直就那些水。”記者在現場看到,很多人看到池內渾濁的水后,都選擇從池邊繞行而過。
記者就此事咨詢律師,江蘇新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蔣勇偉表示,一經售卡不能退卡,這屬“于‘霸王條款’。”經營者在游泳卡協議上備注“一經售出,概不退卡”的規(guī)定,違反了《合同法》公平交易的原則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之規(guī)定,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市消保委也建議,簽訂協議前,消費者如發(fā)現一些商家的協議、合同等格式條款存在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霸王”嫌疑,或者暗含歧義的,應向經營者問明白,經營者也應履行明確告知義務,否則經營者違規(guī)。
針對消費者質疑的泳池水質和管理不規(guī)范問題,蘇州市衛(wèi)生監(jiān)督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消費者懷疑游泳館泳池水質有問題,可以向市衛(wèi)監(jiān)24小時投訴舉報熱線0512-68653884進行投訴反映。目前,市衛(wèi)監(jiān)所對全市游泳館都有抽檢監(jiān)測制度,每個星期都在對游泳館進行抽檢,并定期對不合格的游泳館進行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