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退游泳卡遭“霸王條款”?》跟蹤報道
本報訊(記者 籽言)昨日,本報《感覺這家游泳館有點不規范,想要退游泳卡遭“霸王條款”?》一文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昨天上午,有一位家長向記者反映,女兒參加香溪游泳館的培訓課后,眼睛被一名成人踢傷,至今游泳館都沒有妥善處理退款事宜。
“這家游泳館管理差、服務差確實是的。”市民洪女士對于劉先生想要退掉游泳卡,遭遇“霸王條款”的事情深有同感。今年夏天,洪女士幫11歲的女兒在香溪游泳館報名了游泳培訓班,880元10節課。8月11日,女兒開始去上游泳課,8月14日去上的是第四節課。“上課結束后,女兒出來跟我說,媽媽我眼睛疼,有人踢了我一腳。”洪女士說,女兒告訴她在學游泳的過程中,眼睛被一個在蛙泳的大人踢了一腳,孩子還沒反應過來,那人就游走了。“當時教練和旁邊的人在聊天,根本沒有看到女兒發生的狀況,我女兒比較內向也沒有當時和教練說。”洪女士說,女兒就這樣強忍著痛等到下課才和家長說。
事發后,洪女士找到了香溪游泳館相關負責人,一名姓朱的負責人稱,這事得家長去找踢的人負責。“我說你們游泳館里這么多人,我去哪里找?他又說磕磕碰碰難免的,沒事的。”洪女士說,在他們家長和周圍人的強烈要求下,該負責人同意派人陪同他們到木瀆人民醫院檢查。醫生表示,孩子的眼睛可能會引起一定程度的后遺癥,如果孩子視力感覺模糊,需要到大醫院再進行檢查治療。據洪女士說,目前她女兒的眼睛還是紅腫的。
孩子在遭遇此事后心里很害怕,表示不想再去學游泳了。于是,8月15日,洪女士的丈夫來到該游泳館,協商退款一事。游泳館同樣強調,他們的游泳卡一經售出,概不退款。無奈之下,洪女士一家報警,民警到場協調后,游泳館表示8月19日會將剩余的500多元退還到他們銀行卡上。“我們信以為真,留下了銀行卡賬號。”洪女士說,沒想到,截至8月21日上午11點,他們始終沒有收到任何退款。
“小孩受傷期間的營養費我們都沒有提出過,游泳卡也沒有讓他們全退,就是退余下的錢而已。”洪女士說,最讓她感到失望的是,原本在報名前,游泳館承諾說學游泳的孩子都在小池里游,和其他人是分開的。而實際上,現在會游的不會游的都在一個大池子里游,“大池子里到處是人,小孩肯定不安全。”出事以后,游泳館就拿出一張紙告訴她,上面寫著“口頭承諾無效”。洪女士表示,對于退款事宜,他們會堅持到底。
游泳館方面說,他們的游泳卡一經售出,概不退款。而對于洪女士女兒受傷一事,游泳館方面表示,應該找踢的人負責此事。那么,香溪游泳館真的對此事毫無責任嗎?記者就此事咨詢了江蘇新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蔣勇偉律師,他表示,一般來講,被人踢傷,應該由侵害人來負責。但是,此事發生在經營性游泳館內,游泳館對此事至少有協助義務,比如提供相關監控,幫助當事人找到相關責任人。很顯然,游泳館方面并沒有對此采取任何措施。另外,游泳館在售卡時承諾,學游泳的在小池里上課,如果事發時是在大池內,游泳館應該對此承擔一部分責任。“事情已經發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退款,建議商家適當處理此事。”蔣勇偉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