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草根”組織活躍壯大
本報訊(記者 周建越)近日,蘇州高新區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新區社會組織培育(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要以需求對接、項目開發、資源共享等方式,建立與各類社區資源平臺相協作機制、加快探索打造社區治理“三級生態圈”,以助推社區治理載體建設大發展。
根據《意見》,該區建立的高新區公益性社會組織培育中心,其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打造“一中心、一基地、一黨建、三平臺”。一中心即社會創業創新中心;一基地即社會服務能力實訓基地;一黨建即區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室;三平臺包括區級公益項目對接平臺、區級公益項目交易平臺——公益項目云平臺和區級公益項目展示平臺——公益項目路演平臺。
建立的鎮、街道社會組織服務中心,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打造“一中心、一平臺、雙空間”。一中心即鎮、街道社會組織服務中心;一平臺即優秀公益項目展示對接平臺;兩空間包括社會組織創新創業空間和社會組織活動空間。
建立的村、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目標是打造“一個聯盟、一個空間、一個議事會”,一個聯盟即社區志愿者聯盟;一個空間即社區社會組織活動空間;一個議事會即多方民主協商議事會。功能特點是,具有資源整合、能力建設、活動開展三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