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晨民 通訊員 牛楠)為發揮法官的集體智慧,張家港市法院制定出臺《民事專業法官咨詢會議議案辦法》,為全院法官在審理民事案件中遇到的疑難復雜問題解疑釋惑、提供參考意見。
據了解,該辦法明確,專業法官會議組成人員由該院具有豐富的民事審判經驗,熱衷民事審判研討的民事法官組成。明確議案范圍,具體包括:各庭法官會議討論意見有重大分歧,承辦法官難以作出裁決決定的;承辦人對新類型及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審理思路有困惑無從下手的;分管院長、庭長認為承辦人處理方案不妥,需要提交討論的。明確討論結果的效力,民事專業法官咨詢會議討論結果僅作為承辦人審理或裁決時的參考意見,承辦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