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裁定:“蘇稻”可立即恢復銷售
本報訊(記者 馮佳)“蘇稻”、“北稻”商標之爭再掀波瀾。9月22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訴蘇州稻香村在電商平臺使用“稻香村”標識侵權一案作出裁定,要求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應立即停止在京東商城、天貓商城等電商平臺銷售帶有“稻香村”標識的糕點等產品。昨天晚上,記者獲得最新消息,昨天18點,蘇稻從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拿到《民事裁定書》,裁定解除該院在9月22日作出的“停止北京蘇稻和蘇州稻香村在幾大電商平臺銷售帶有‘稻香村’字樣的產品”的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即使北稻申請復議也不影響蘇稻的銷售行為。
據蘇稻相關負責人介紹,蘇稻目前在天貓、京東等自營平臺,已連續4年名列中式糕點行業銷售第一位。9月22日裁定作出后,部分產品被強制下架。蘇稻立即啟動復議措施,請求撤銷行為保全裁定,同時向法院提供6000萬元作為反擔保。目前稻香村正在和天貓等電商平臺緊急磋商,爭取盡快恢復銷售。
去年4月,本報曾連續兩次報道了一南一北兩家稻香村的商標之爭:《蘇稻對北稻商標提出無效申請》、《“北稻”舉證稱“蘇稻”侵權“蘇稻”反駁:是仿冒店》。近日,兩家稻香村的商標之爭重燃戰火:北京稻香村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行為保全申請,請求對北京蘇稻公司和蘇州稻香村公司采取行為保全措施,即北京蘇稻公司和蘇州稻香村公司立即停止在1號店、蘇寧易購、我買網、京東商城、天貓商城等電商平臺銷售帶有“稻香村”扇形商標、“稻香村”文字商標以及“稻香村集團”文字商標標識的蛋糕、糕點、月餅、面包、餅干、粽子等商品,并立即停止在1號店、蘇寧易購、我買網、京東商城、天貓商城等電商平臺的宣傳推廣中使用“稻香村”扇形商標、“稻香村”文字商標以及“稻香村集團”文字商標標識。昨天,蘇州稻香村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特發表聲明稱:雖然北京稻香村為該行為保全提供了3000萬元擔保,但仍不能彌補該行為保全裁定給“蘇稻”帶來的損害。日前,針對該裁定,“蘇稻”已按法定程序積極復議,以維護經銷商、相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孰是孰非應該首先尊重歷史。”蘇州稻香村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負責人說,稻香村創始于公元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的蘇州。歷經清朝、民國已持續經營244年,稻香村從蘇州觀前街前店后廠發展成為在全國擁有9家分公司、7家大型現代化生產加工中心的集團化食品企業,是國家商務部首批認證的“中華老字號”企業,稻香村“蘇式月餅制作技藝”被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蘇州稻香村其關聯企業在“糕點、月餅”上持續使用“稻香村”文字商標及字號已244年,具有悠久歷史。
同時,蘇州稻香村一直積極推動稻香村品牌的全球化發展,致力于煥發中華老字號民族品牌價值和活力。近年來,蘇州稻香村開啟了集團化發展的模式,現已成為中國糕點行業領軍企業之一,在全國范圍內擁有極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特別是電子商務領域連續幾年位列行業之首。同時,蘇州稻香村早在十多年前就陸續在海外開始了商標注冊,后成立專門的海外事業部,經過多年潛心發展,目前已初步打開東南亞、北美及歐洲市場。
自從2009年,“北稻”公司提出商標異議申請,至今這場商標之爭已爭了近10年。業內人士坦言,這是歷史遺留問題,蘇州稻香村是第30類糕點“稻香村”商標的唯一持有者,且多次許可北京稻香村使用。“北稻”公司的確也擁有稻香村商標,在已有糕點食品類稻香村商標的情況下,該公司能再次成功注冊,原因就在于商標局當時認為“餃子、粽子、元宵(3007類)與餅干、糕點(3006類)不是類似商品”。此次南北兩大稻香村在電商平臺的商標之爭最終結局如何,本報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