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郭昂)9月23日18時40分許,園區交警大隊唯亭中隊民警正帶領輔警在葑亭大道星湖街執勤。
小型貨車蘇E0×××7因違反禁令標識走高架,被攔下例行登記,要求當事人出示兩證。然而,駕駛員姜某只提供了行駛證,無法提供駕駛證,并聲稱身份證未帶也記不得身份證號碼。民警按規定暫扣該車及駕駛員行駛證,讓當事人持駕駛證再到大隊處理。
在開具扣車單時,當事人尋找各種借口,希望不要對其處罰,竟乘輔警不備時將200元現金塞于輔警李清上衣口袋中,希望輔警能幫其免于處罰。輔警嚴詞拒絕了該當事人,及時匯報民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