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王小兵)汽油在裝船和加入油罐車的時候,呼吸閥要排出有機廢氣VOCs,從而污染空氣。昨天,記者從太倉陽鴻石化公司了解到,該公司新增的兩套氣體回收系統有效解決了有機廢氣VOCs污染空氣的問題。在“263”專項行動中,太倉港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以及蘇州市委、市政府關于“263”專項行動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以及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全面提升港口防治污染水平,打造綠色低碳港口,實現港口可持續發展。
為打造綠色低碳港口,太倉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綠化及環境整治工作、“263”專項行動、水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大氣污染防治及化工行業優化提升專項行動有機結合,突出各自重點,合并同類項目,既全面推進,又減輕企業負擔。
根據蘇州港總體規劃,太倉港按照功能區劃由西向東分別為鹿河、新涇、蕩茜、浮橋、茜涇五個作業區,通過建設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的公共港區,取締、整合不符合規劃要求、無證經營的“小散亂”碼頭,對優化港口功能與布局、加強港口行業管理、科學合理利用岸線資源、做好生態保護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支撐作用。
同時,太倉港嚴格按照“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指示精神,以規劃使用岸線零增長為前提,加強新建港口項目必要性及規劃符合性論證和審查,核減液體石油化工岸線,嚴禁危化品碼頭使用岸線,杜絕非法碼頭。
截至目前,太倉港所有雜貨和散貨碼頭作業面均建有污水收集處置設施,所有碼頭陸域生產污水和生活污水經初步處理后納入城市污水管網;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含油污水由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接收、轉運和處置;修理車間油污水經油水分離后,污油交有資質的回收公司處置,污水納入城市污水管網。從去年開始,對《太倉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和處置管理規定》進行了修改完善,加強了船舶污染物申報、接收、轉運、處置、登記、檢查等環節的閉環管理和監督,防止擅自處理、違法拋棄造成二次污染等事件的發生。此外,太倉港還將港口水污染(主要是化學品污染)防治應急預案列入《太倉港危險貨物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范疇,提高了港口水污染防治綜合水平。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太倉港所有大型煤炭、礦石碼頭及堆場均已建成配套的防風抑塵設施,在平時的生產作業過程中,采取噴淋、氈蓋、灑水、清掃等措施,確保堆場和路面揚塵得到有效控制。
除此之外,太倉港還強化港口安全和環保監管、推廣港口船舶使用岸電、加強港容港貌常態化管理、加快高耗能電氣產品節能改造和裸地面積綠化種植,推動港口綠色低碳發展。
太倉港口管委會港政局局長孫松表示,下一步,太倉港將牢牢把握綠色低碳發展理念,進一步加強港口碼頭污染防治,加快岸電推廣力度和清潔能源應用,并將油污水等污染廢棄物回收處置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