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7日,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公告,對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提出新的實施意見。
根據新發布的蘇州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制度,發包人在工程項目首次發包前,應當向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提交整個項目的發包初步方案,不得僅提交某個招標項目或標段的發包方案。除單獨立項的專業工程外,施工工程招標項目和標段劃分以單位工程為單位,建設單位不得將一個單位工程的分部工程,發包給專業施工承包單位。不具備報價條件的專業工程,可以以暫估價形式包括在總承包范圍內。
規范施工招標中暫估價和暫列金額的監管。暫估價和暫列金額的設定應當符合市場價格水平,工程總承包發布招標控制價時,暫估價和暫列金額要單獨列明,并填寫備案表同步發布。以暫估價形式包括在總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貨物、服務,屬于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范圍且達到規定的規模標準的,應當依法進行招標。如暫估價未達到規定的規模標準,但竣工結算達到了規定的規模標準,一般應按規避招標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新招投標規定增加了總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的市級政府投資建筑工程,單項合同估算價未達到依法必須招標規模標準的施工、貨物、服務,可以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工程招標發包進行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