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方方)10月17日,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公告,對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提出新的實施意見。
根據新發布的蘇州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制度,發包人在工程項目首次發包前,應當向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提交整個項目的發包初步方案,不得僅提交某個招標項目或標段的發包方案。除單獨立項的專業工程外,施工工程招標項目和標段劃分以單位工程為單位,建設單位不得將一個單位工程的分部工程,發包給專業施工承包單位。不具備報價條件的專業工程,可以以暫估價形式包括在總承包范圍內。
規范施工招標中暫估價和暫列金額的監管。暫估價和暫列金額的設定應當符合市場價格水平,工程總承包發布招標控制價時,暫估價和暫列金額要單獨列明,并填寫備案表同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