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社人局正式發布《關于申報蘇州市2017年度企業通過人才中介機構招才引智的引才補貼的通知》(蘇人保開〔2017〕12號)(以下簡稱“通知”), 全面啟動蘇州市首輪企業獵頭引才補貼。根據文件規定,企業通過人才中介機構獵聘人才,最高可獲100萬元引才補貼。

人才是企業創新發展的核心資源。為推進人才強企和人才優先發展,發揮市場配置人才的基礎性作用,鼓勵企業通過專業人才中介機構招才引智,根據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蘇委發〔2016〕28號),《關于鼓勵企業通過人才中介機構招才引智的實施辦法(試行)》(蘇人保開〔2017〕2號)在今年2月正式出臺,并于上月全面啟動首輪申報工作。
根據“通知”規定,該項引才補貼的申報對象為通過人才中介機構實施招才引智的企業。申報需同時滿足三方面條件要求:

一、企業需在蘇州大市范圍內注冊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國家千人計劃、江蘇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入選者創辦的企業;2.國家高新技術企業;3.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軟件和集成電路、節能與新能源、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等先進制造業領域和現代金融、科技服務、信息服務、現代物流、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領域的民營規模以上企業;4.各市(縣)、區重點推薦的優秀中小微企業。
二、人才中介機構需為在中國大陸注冊的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并能夠從事中高端人才中介服務的專業人力資源公司,或境外知名專業人力資源公司。
三、引進的人才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1.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全職到崗工作滿1年,按規定繳交社會保險;2.企業支付的稅前薪金超過30萬元/年;3.人才到崗前上一工作地在蘇州大市范圍以外;4.申報企業和引進的人才均無不良誠信記錄。

引才補貼按照企業給付人才中介機構傭金的50%確定,且不超過企業給付人才的相應薪酬比例。其中,稅前薪酬在30萬元~50萬元的,不超過薪酬的10%;稅前薪酬在50萬元以上,不超過薪酬的8%。單個人才補貼總額不超過15萬元,單個企業當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此外,為完善人才引進相關獎勵制度,為蘇州企業延攬人才作出突出貢獻,單年度延攬符合本文件規定條件的人才滿50名的人才中介機構,可一次性獲得5萬元獎勵。
目前,該項引才補貼申報正在火熱進行中,申報時間截至本月30日。企業可登錄“姑蘇人才計劃服務網”或“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企業下載和填寫《蘇州市企業獵頭引才補貼申報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至企業注冊地人社部門指定窗口進行申報。
鏈接:
●蘇州市企業獵頭引才補貼申報材料
1.蘇州市企業獵頭引才補貼申報表。
2.企業有效期內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須單獨列明企業支付傭金的審計記錄)。領軍人才企業須提交資助證明材料復印件;高新技術企業須提交高企證書復印件;市(縣)、區推薦企業需提交當地人才辦的推薦材料原件。
3.企業與人才簽訂的年薪協議和勞動合同復印件;人才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繳交社保記錄單原件(申請當月往前至少12個月記錄);個人所得稅完稅記錄單原件(申請當月往前至少12個月記錄);人才到崗上一工作單位勞動合同或離職證明復印件。
4.企業與人才中介機構簽訂的獵頭協議和傭金支付憑證復印件。
企業在遞交申報材料時,需同時提供上述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審驗。
●評審程序
1.資格初審:9月30日起至11月10日,各市(縣)、區人社部門對照申報要求,對企業申報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初審,主要審核企業和中介機構資質、人才條件以及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符合申報要求且材料齊備后方可通過初審。各市(縣)、區人社部門負責匯總當地通過初審名單,將《引才補貼匯總表》(附件2)填寫完備后,連同通過初審企業的申報材料一并報送至蘇州市人社局。
2.材料復審:11月11日~11月30日,蘇州市人社局對通過初審企業的申報信息進行復審,形成建議補貼名單。
3.認定公示:12月1日~12月20日,建議補貼名單報蘇州市人才辦主任會議審定后,面向社會公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