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吳江法院和南潯法院舉行簽約儀式,進一步完善兩家法院之間的跨域司法服務協作機制,實現區域內司法資源的集約優化,提升雙方司法服務水平。
吳江與南潯分屬江蘇與浙江,環太湖比鄰,經貿往來、人員流動極其頻繁。兩地頻繁的交往自然引發跨域糾紛較多,兩地法院跨域司法行為時有發生,此次簽署《協議》是從機制層面進一步加深兩地法院的合作。
《協議》的簽訂讓兩地群眾立案更加便利。過去,兩地群眾提起訴訟,需要到有管轄權法院進行立案,對于異地糾紛當事人十分不便。協作機制建立后,當事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在兩家法院間跨域、就近立案及申請執行,省去了舟車勞頓,更節省了大量時間,減輕了訴累。
該《協議》的簽訂節省了跨域司法行為的人力物力耗費。以往,吳江法院為完成案件查詢、文書送達、財產保全等工作,必須派車派人前往南潯。協作機制建立后,再遇到需要進行跨域司法的情況,該院可以根據協議委托南潯法院就近司法,同樣南潯法院也可以委托該院就近司法,雙方都省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調派。
該《協議》的簽訂進一步提升了雙方的執行效率。協作機制建立后,兩家法院會就自己掌握的數據進行交換,為彼此執行工作進行查、凍、扣等強制措施提供便利,并且兩家法院在跨域開展執行行動時可彼此申請警力、車輛等支援,使得執行能力進一步提升。另外,兩家法院還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方便解決跨域司法服務協作中遇到的問題、商議擴展合作機制等重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