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常熟支塘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糾紛。一位張女士將鄰居吉先生還有保險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原來,吉先生在倒車時由于疏忽,將張女士拴在車庫門口的狗撞成重傷。更重要的是,當時狗媽媽肚子懷有即將分娩的狗寶寶。張女士隨即將小狗送往寵物醫院救治,最終破腹產下6只狗寶寶。

但不幸的,一個星期后狗媽媽死亡,而6只狗寶寶也陸續死亡。張女士便將吉先生還有相應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討要治療費、損失費等共18000多元。

經過調節,法院最終判定保險公司支付4500元,吉先生支付3500元,而張女士自己要承擔事故30%的責任。

“我們要兼顧法理和情理”。支塘人民法庭工作人員吳延介紹,在法律上,小狗確實只能算做物品,并沒有賦予其人格權。但在情理上,張女士對小狗投入很大感情,并已支出了不少治療費用,所以都要兼顧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