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袁雪)近日,在2017年“福彩杯”江蘇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評比中,蘇州高新區民政局論文《“微自治”模式的實現路徑探索研究》獲三等獎。論文以轄區內橫山社區、馨泰社區的實踐為樣本,總結社區“微自治”的經驗做法,探討“微自治”的實現路徑和機制創新。
本次評選由江蘇省民政廳主辦,旨在破解民政事業發展中的難題,開拓民政改革發展新思路、新對策,為建設現代民政提供更堅實的理論基礎。全省共征集民政系統、社會各界報送的論文525篇。經評審,共評出一等獎5篇、二等獎15篇、三等獎30篇、優秀獎50篇。
馨泰社區通過招募居民志愿者,成立“自管委”,社區“微自治”取得實效。目前,社區“微自治”范圍涵蓋調解鄰里糾紛、小區安全、環保、交通等多個方面,自管委”以居民的身份進行鄰里“糾紛調解,更貼近百姓,目前,鄰里糾紛調解成功率達100%。同時,運用制定專項公約、網格化管理手段,充分調動居民參與社區管理的自覺性,增強居民的責任感。針對社區頑癥、志愿者們無法通過勸說解決的問題,自管委”將召“集社區居委會、城管中隊、警務室、物業公司、學校、商店、菜場、居民代表等各方舉行議事會,當場落實負責單位。“自管委”通過深入挖掘居民潛力,促進社區服務由“管理型”向“自治型”轉變,實現社區居民自治的可持續發展。
橫山社區則通過建立四級居民自治組織,形成以“網格長”“院長”“小組長”“樓道長”為自治主體的組織架構。每位居民遇到問題都能直接聯系上負責人,實現從樓道開始的微小單位自治。同時,為了強化社區組織建設,提高社區治理的效率,小區每月定期召開會議收集社情民意,各級負責人到場進行情況收集,以便及時了解信息和解決問題。
兩個社區的做法各有特色,又具有可推廣性。通過“放權于民”等手段,使社區居民真正成為社區治理的“主人”,“微自治”模式在基層社會治理領域以精細化、科學化的治理方式作用于社區微小事務,發揮多元主體合作治理的作用,有利于充分保障居民的權益,促進基層社會治理模式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