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天笑)去年春節期間,在全國124個城市PM2.5超過300以上的情況下,蘇州市區除夕晚上至年初一早上,PM2.5峰值指數僅為32,同比下降91%,禁放區內火災警情和因煙花爆竹引發的各類案(事)件實現“零發生”。為了繼續守護蘇州的藍天白云,今年春節期間,我市將繼續執行“禁放管控”。
2017年8月1日起,《蘇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正式實施,同時在綜合考慮禁放區域合理布局和征詢民意的基礎上,蘇州市公安局牽頭制定了《關于擴大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將原有禁放區域擴大到464.3平方公里,涉及人口增加到249.8萬人。
今年大年三十、年初一、年初四、年初五和正月十五也將實行“一級禁放管控”;大年三十至正月十五,除“一級管控期”外其他日期,實行“二級禁放管控”,全市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警力將參與管控行動,將在每個新村、小區、廣場、商業區都部署管控人員,加強區域內巡邏檢查,及時規勸、阻止燃放行為;其他節日期間實行“三級禁放管控”,公安民警在日常社區管理、路面巡防工作中,如發現違規燃放行為,將依法教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