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倉出臺《關于切實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落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責任分工,部署排查工作,確保房屋正常運行和安全使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按照《通知》相關精神,太倉將全面強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明確房屋所有權人承擔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房屋所有權人應當按照房屋建筑設計的結構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建筑規劃設計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不得影響毗連房屋的安全,依法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承擔檢查、維修、養護等日常管理。
《通知》還強化了房屋使用安全的屬地管理,明確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街道辦)對所轄區內老舊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負總責,要統籌建立本地區房屋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注重發揮社區、物業服務企業作用,促進管理工作重心下移,逐級分解房屋安全管理責任,形成各級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基層組織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加強日常巡查和執法檢查。
《通知》也明確了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管責任。由住建部門遵循“屬地管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規范使用、科學鑒定、確保安全”的原則,加強督促檢查,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管工作,并加強政策宣傳,引導房屋安全主體規范房屋使用行為。
《通知》還對房屋使用安全的排查工作進行了規范。在房屋安全普查中,將結合近幾年開展的城市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再次開展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房屋完損狀況,建立安全普查檔案。做好危險房屋年度周期性檢查,將對房屋安全隱患排查中發現的危險房屋編制清冊,落實專人掛牌監管。
太倉市住建局工作人員表示,隨著城鄉建設的發展,太倉市房屋的保有量逐年增加,其中部分房屋的結構構件、設備設施等隨著使用年限的增加而逐漸老化,《通知》是太倉第一次就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出臺文件,文件的出臺與落實,將在太倉全市范圍內加大對房屋安全隱患的排查力度,并有效實施危險房屋的整治,查處房屋使用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從而確保房屋使用安全。(蘇報融媒記者 顧志敏 通訊員 張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