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州高新區衛監所開展了中醫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專項監督檢查,發現部分機構醫療廢物暫存點未設置醫療廢物警示標識,有1家機構未建立針刺類、拔罐類技術相關性感染的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

為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范中醫醫療機構執業感染防控,促進中醫診療行業健康發展,按照省市要求,此次高新區衛監所醫傳科聯合市所共出動檢查人員6人次,檢查了4家中醫醫療機構,其中中醫門診部1家、中醫診所3家。

現場,監督人員主要就疫情防控和血制品管理、消毒隔離制度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等展開檢查,包括針刺類、微創類、刮痧類、拔罐類、敷熨熏浴類、灌腸類、灸類等中醫特色診療器械的消毒滅菌情況,以及針刺類器械、破損的拔罐類器械是否置于利器盒內,廢棄的敷熨熏浴類物品是否按照感染性廢物處置等。

對于發現的問題,監督人員當場下發了監督意見書,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蘇報融媒記者 陸玨 圖片由高新區衛監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