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是建筑業“三大傷害”,其中,高空墜落事故屬建筑行業多發性事故,而且致人死亡和致殘率較高。為遏制高處墜落事故的高發態勢,根據近日出臺的《2018年全省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蘇州今年將對容易導致高處墜落事故的七種行為進行重點整治。
高處墜落事故是指從業人員在施工活動中發生的,在距離基準面2米及以上高度墜落的事故。一般在“四個口”作業時最容易發生,即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口、陽臺口。此外,在建筑物臨邊、腳手架、梯子、石棉瓦等輕型屋面、塔架結構和電線杄等作業時也容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導致高處墜落事故的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安全管理缺陷等。現場管理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知識缺乏,在施工活動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作業人員翻爬腳手架進入或退出作業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工人過度疲勞、注意力不集中,作業人員身體條件差或情緒不穩定,未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等,都有可能引發高處墜落事故。
根據《2018年全省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今年將把高處墜落事故作為重點進行整治。重點整治的行為包括七個方面:未制定專項施工方案、未持證上崗、未穿戴安全防護、安全設施不合規范、未有有效防護措施、擅自變動防護設施、惡劣環境下未有可靠防護措施等。
據悉,市住建部門已將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方案下發到各相關單位,要求各建筑施工單位要進一步豐富細化專項整治內容和措施,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強化對施工現場“顯”、“隱”兩種隱患的整改閉合,有效防范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等事故的發生,保持我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形勢平穩向好。(蘇報融媒記者 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