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太倉以推進整改巡察問題為契機,深化“陽光村務監督工程”,通過整合各方資源、引入專業力量,對運作不規范、不到位的合作社實施分類整改,不斷擰亮監督“高清探頭”,從嚴從實推進農民合作社規范化管理,守好村民的“錢袋子”。
以全面推行“陽光村務監督移動平臺”為抓手,太倉在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基礎上,督促合作社落實好社務公開制度,切實將涉及農村合作社發展計劃、資產購置、項目實施等重大事項應及時公開,廣泛接受群眾監督。截至去年,該市已在全市92個村(涉農社區)建成“陽光村務監督移動平臺”微信平臺,已推送并發布各類公開信息萬余條。
該市通過發揮“第三方監管”隊伍的作用,在規范會計核算、資金管理、盈余分配等基礎上,加強“第三方”人員與農村合作社之間的學習交流,利用財務專業技術,積極做好農村合作社財務分析、納稅規劃,排查廉潔風險等事項,引導合作社組織向公開化、規范化、市場化轉變。
同時,該市積極整合市場監管、財稅部門和審計部門的優勢作用,指導并協助鎮村做好合作化社員的規范化管理,針對以村干部代表村集體出資設立的村級合作社、登記社員與實際社員不匹配的等情況的,指導合作社履行相關程序、理順關系。同時,進一步完善鎮級內審機構,建立“內外結合”的審計隊伍,把鎮、村集體牽頭組建的合作社列入審計計劃,每年按照一定比例開展內部審計,及時發現問題,按期整改到位。(蘇報融媒記者 顧志敏 通訊員 呂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