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晨民)“這解決了我的治療費用,使我看到了光明和希望。”近日,申請執行人徐某給張家港法院徐建東院長寄了一封感謝信,感謝該法院幫助其拿到了30萬元賠償款,解決了他康復治療的燃眉之急。說起來這件執行案件還要追溯到20年前了。20年來,張家港法院的干警們為此始終不肯放棄努力。
20年前,徐某還是一名正在備戰高考的高三學生。高考前10天,徐某晚自習回家慘遭車禍,被飛馳而過的出租車撞出十幾米。昏迷了五個月后,徐某醒來不僅要面對下肢癱瘓一級傷殘,還需要面對終身護理和相應的后續治療。徐某一家將李某告上法院,判決結果是肇事者李某賠償徐某67萬余元。在事故發生后,雖然李某以及車輛所屬的出租車服務部支付了19萬余元的賠償款,但是余款48萬余元未能及時支付。
這些年來,張家港法院對此案的執行一直保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無奈李某既無正當職業,名下又無財產可供執行。車輛所屬的某汽車出租服務部,在事故后不久注銷了,賠償款由其開辦單位某化工機械廠承擔墊付責任。而該化工機械廠沒多久也停業了,其資產、廠房均抵押貸款給銀行。在將該廠的辦公樓委托評估,裁定折抵給徐某14萬余元后,余款執行希望渺茫。幾年后,該廠法定代表人的去世,更使這一件案子面臨執行死局。
張家港法院執行法官們一直沒有放棄,20年來持續查找李某的財產線索,每年還從執行救助基金中撥出專款對徐某予以經濟幫助。
今年年初,徐某得知一個好消息,廣州一家康復醫院有可能幫助他恢復行走能力。然而徐某一家因前期治療已經負債累累,加之賠償款遲遲無法到位,徐某已經無力承擔這筆費用。
今年3月,執行局局長唐俊偉得知這一情況后,與法警陶曉明又一次細細研究案情,對銀行存款、房產、汽車等財產逐一排查。在對關聯案件的篩查中,法官們發現該院剛判決的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中,被告人就是李某。法院判定,李某是肇事重型卡車的實際車主,與車輛登記人河南某公司之間是掛靠關系。這意味著李某故意隱瞞了在他人名下的財產。憑借這一線索,張家港法院立即傳喚了李某。法官釋明隱瞞財產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后,李某承諾盡一切可能履行賠償款。近日,李某通過多方籌集履行了30萬元的賠償款,最終與徐某達成和解。這一件20年的執行老案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徹底解決。徐某父親到法院拿到這筆賠償款后當場激動地說:“感謝法院執行到這筆救命錢!”(本文感謝張家港法院 黃海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