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晚上10點鐘左右,吳江交警七都中隊接到報警稱:轄區廣場附近發生一起轎車連撞路邊三輛停放車輛的交通事故,有一人受傷。民警很快到達事故現場。
誰是“李逵”誰是“李鬼”?
到達事故現場后,民警開始調查取證。奇怪的是,當民警開始詢問時,現場有人指著陸某,說是他開的車,但是陸某眼神閃爍,回答問題時吱吱嗚嗚。當民警說明這交通事故的嚴重性后,陸某眼珠轉了幾轉,居然回答讓他想一想,就是不承認是他開的車。警官民警再三詢問,但陸某都不開口說話。這是怎么回事呢,難道其中另有隱情。

民警隨后向路邊群眾和店鋪進行走訪調查。這時,很多路人開始七嘴八舌起來。有的稱自己看到了肇事過程,卻可惜沒看到肇事司機;有的稱當時現場多么可怕,連續撞了三輛車;有的稱自己親眼看到了肇事者;有的稱肇事者要找人頂包……大家說法不一。

這時,有一名圍觀群眾站出來,對民警說,他親眼看到肇事司機就是滿身酒氣的“圍觀群眾”吳某。吳某正是肇事車輛的車主。雖然吳某喝了酒,但他再三強調不是自己開的車,并拒絕民警將其帶進警車進行問話。
這時案件開始撲朔迷離,肇事者到底是陸某還是吳某呢?民警決定徹查到底。

他緊張得把香煙都拿反了
此時,接近半夜了,圍觀群眾卻越來越多。民警也一刻不停歇,連夜開展偵查工作。
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此時,肇事現場周圍一家店的老板來到民警面前,說他們店門口有監控,并把當時的監控錄像錄在了手機了。民警看了錄像一眼看出肇事的司機就是吳某。
到了這個時候,吳某還不承認自己是肇事者,民警于是把吳某和陸某一并帶回了所里。
民警強調事情的嚴重性,此時吳某和陸某雙方明顯心虛了很多。吳某掏出一根香煙,用打火機點了幾下,但就是點不著。民警發現,吳某手里的香煙,竟然拿反了,夾著煙頭,并且神情焦慮。
在視頻資料的證據面前與民警的教育下,吳某和陸某都坦白了。而吳某也主動承認了是自己開的車。民警讓吳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是醉酒駕駛,后經血液檢測竟然高達109mg/100ml。
真相浮出水面
原來,當天傍晚5點鐘左右,陳某和孫某來到吳某家吃飯。當時三人一起喝了10幾瓶百威啤酒,吳某自己一人就喝了5瓶多。
吃完晚飯已經晚上9點鐘左右了,吳某自己開著車帶著他們來七都鎮玩,當時天空下著雨,視線不太清楚,車速又快,汽車開到七都廣場附近時,吳某突然看到前方有一輛電動自行車,為了避讓電動自行車,吳某猛打方向,結果撞上了停在路邊的三輛汽車。
肇事后,車上的三個人都慌了。由于吳某是酒駕,他們也不敢報警。思來想去后決定讓沒有喝酒的朋友陸某趕來來頂包。陸某和民警是差不多時間到的,所以他們并沒有“串通成功”。陸某只知道個大概,一頭霧水,一面是朋友,一面是威嚴的民警,最終還是沒有“仗義頂包”。
至此,這起“頂包”事件終于真相大白。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現在吳某已被取保候審。
交警提醒:醉酒駕駛違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司法機關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如果為酒駕的朋友頂包,也是犯罪行為,構成了窩藏、包庇罪,如果兩人事前同謀,會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共犯,也要負刑事責任的,不要存有僥幸心理。建議酒駕司機主動自首、坦白交代清楚案情、爭取從寬處理,才是正路。
法律鏈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 通訊員 徐雯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