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6.26”國際禁毒日,姑蘇法院集中宣判2起毒品犯罪案件。
本次集中宣判的2起毒品案件涉及4人次。其中被告人徐東平、彭景景經預謀,由被告人濮濤提供毒資。去年8月16日,被告人彭景景攜帶購買的毒品從廣州天河汽車站乘坐粵AD4917客車回蘇途中,經浙江省嘉興市王江涇檢查站時被民警抓獲,民警從其隨身物品中查獲甲基苯丙胺214.16克。被告人張九斤于去年12月29日9時許,公安民警在其租住地蘇州市姑蘇區南環新村6幢2508室內查獲甲基苯丙胺19.32克。
法院經審理后認定上述事實,以運輸毒品罪分別判處徐東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財產人民幣四萬元,彭景景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財產人民幣五萬元,濮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張九斤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2017年以來,姑蘇法院毒品犯罪仍呈多發頻發態勢。此次集中宣判活動,充分展示姑蘇法院打擊毒品犯罪的成果,將有效威懾毒品犯罪分子,進一步增強全民反毒、禁毒意識。(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 通訊員 楊萌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