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節奏的加快,雇傭保姆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雖然保姆為家庭提供了諸多方便,但近幾年保姆盜竊案件屢見不鮮,為家庭安全帶來一定的隱患。日前,吳中區法院審結了一起保姆盜竊案件,雇主被盜財物3萬余元,法院最終判處保姆盧某有期徒刑二年,退賠贓款并處罰金一萬元。
盧某從2013年開始在家住蘇州的張老伯家做鐘點工,平時為人爽直、干活麻利,深得張老伯夫妻信賴。因老夫妻二人年事已高,出門不便,就將家中存取款事宜交由盧某辦理。2013年7月,盧某以自己家中錢不夠用為由,先后向張老伯借款25000元,并出具借條。幾個月后,張老伯有一張10000元的存單即將到期,讓盧某幫忙去取。盧某看見張老伯將存單和之前的欠條一起夾在一本書中,放在客廳柜子的抽屜里。心生歹意的盧某覺得自己肯定還不上之前借的25000元,便趁張老伯不注意,偷偷拿走了存單和欠條,并從臥室衣柜中盜走一枚黃金戒指、一根黃金項鏈。盧某將存單密碼告訴了男友陸某,讓他憑身份證去銀行取出本金及孳息共10385.62元,后盧某將這筆錢占為己有,并撕毀借條,離開了蘇州。聯系不上盧某,又發現存單和借條都丟失的張老伯這才發現信錯了人,只得報警求援。
2017年3月,警方將盧某抓獲歸案。在證據面前,盧某當庭對自己的盜竊行為供認不諱,承認自己一時起貪念,非但沒有及時歸還借款,還偷走張老伯的存單,辜負了張老伯對自己幫助及信賴,感到后悔不已。
吳中法院經審理認為,盧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共35385.62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歸案后盧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盧某入戶盜竊,并盜竊六十周歲以上的老人,酌情從重處罰。最終,法院判處盧某有期徒刑二年,退賠贓款并處罰金一萬元。
法官提醒:雖說“家賊難防”,但并非不可防,市民可采取以下措施防范保姆盜竊。一是通過正規渠道雇請保姆,這樣保姆即使盜竊,雇主也可向中介機構索賠;二是查驗保姆的身份信息,詳盡了其真實情況;三是妥善保管好貴重財物,不要將貴重物品、現金隨意放置,更不要委托保姆辦理財務事宜。(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 通訊員 陶萌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