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1400元在這家琴行給女兒購買10個課時的古箏培訓,課只上了7節課而老師卻換了三個。女兒學琴的積極性受到了打擊,不想再學下去,我向琴行申請退最后三節課的費用卻遭到拒絕。”市民李女士向“姑蘇晚報96466”微信反映了這一情況。昨天,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家長:頻繁換老師 影響孩子學習興趣
李女士說,她女兒這家在位于相城區張思港路的名為伊佩園藝術中心的琴行學習古箏已經有一段時間了,“當時報名,是因為試課后覺得這位老師上課很有感染力,孩子也很喜歡她。 ”5月13日,李女士又將1400元錢學費支付寶轉賬給琴行。“當時協議約定這筆費用共計10個課時,一對一教學。”李女士說,前面幾節還是那位老師上,可幾周后,當她女兒再去上課時,這位老師卻沒有出現,而是換了一位新老師。琴行店長解釋說,第一位老師有身孕不能再來了。“當時想,換就換了吧。只要教學質量不下降就行。”可讓李女士感到氣憤的是,2節課后,琴行店長通知她,古箏課要再換另一位老師上了。“聽到這個消息,孩子情緒波動很大,她告訴我,不想在這里學下去了。”
感到非常氣憤的李女士找到琴行,要求退還剩余的三節課的費用。結果店長告訴她,已經請到了新老師,課程還在繼續,剩余的錢沒辦法退。“她還和我說,基本每家琴行都不是一個老師上到底的。”
琴行:剩余費用愿退一半 但家長堅持全額退款
今天上午(7.11),記者找到這家琴行,店長祝女士表示,之前雙方的協議上,并沒有說課程只是同一位老師授課。第二次換老師是因為這位老師沒打招呼,就突然不來了。“這一下讓我措手不及,當時和李女士商量準備停掉古箏課并退剩余的費用。可她表示希望能繼續開課,并同意換老師,不過要先試聽一下。”于是,祝女士約到一位老師。“上周六,新老師來了,可是到了約定的試講課時間,李女士又來電說她孩子不想學了。”祝女士說,盡管她覺得李女士的要求有些不太合理,但這件事仍可以協商。“剩余的課時費用還有420元,由于沒有留住前任老師,我愿意退還其中一半的費用。可李女士沒有接受。”
“我們本著積極的態度和家長商量,但是一直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祝女士說。
消保委:交納費用之前消費者最好要與培訓機構簽訂詳細協議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蘇州市消保委調解員朱佳斌,他表示,在交納費用之前消費者最好要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協議,索要收費票據。培訓協議應詳細注明培訓內容,教師、課程設置,收費標準,還有開課后退學如何退費等內容。之后要妥善保管協議及收費票據,以便發生糾紛后作為維權依據。
“初步了解看,該起糾紛中,雙方的協議并沒有指定老師人選,所以不能認定琴行有違規行為。鑒于目前的情況,消費者可以和商家自行協商解決,或通過屬地消保委協調處理。”朱佳斌說。
(蘇報融媒記者 吳濤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