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強)酒駕摩托車司機看到交警后,嚇得棄車逃跑,被交警追及后竟謊稱自己是路人,涉案摩托車不是他的。交警只說了一句話,就讓他乖乖交代。
日前,金庭交警中隊民警在轄區仇巷路段開展酒駕夜間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無牌摩托車突然在距離民警卡點不遠的位置,緩緩駛來后又快速掉頭。民警追上黃某后,聞到他身上有酒氣,就問他是否酒駕,但黃某一口咬定:“我是住在附近的居民,晚上出來溜達的,我沒有開車,這車并不是我的。”這時,他悄悄從褲子左口袋摸出一把車鑰匙往草叢中一扔。這個小動作,讓交警心中雪亮。
交警對黃某說:“摩托車上有你的指紋,車鑰匙上也有你的指紋。比對一下就知道是不是你的車子。如果你說謊,查出來是要承擔責任的。”一聽這話,黃某慌了,承認自己是酒后駕駛。據黃某交代,他之前就曾因準駕不符已被交警記12分。現在剛拿回駕照不久,如果再被交警查到,自己的駕駛證又要被記12分,當時心里害怕,就不管不顧地跑了。目前,民警依法對其實施暫扣駕照6個月并罰款10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