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美容店,不停換老板,好消息是新老板同意承接前任發出的會員卡,壞消息是承接會員卡的條件是消費者需要按照卡內的余額繼續充值。就這樣,三年內,美容店換了四塊招牌;一張美容會員卡也成了新老板的“傳家寶”。近日,昆山的消費者張女士告贏了美容店,拿回了卡內的余額。
2014年,張女士在一家名為華納的美容店辦理了會員卡并預交了消費款。在之后的三年里,華納美容店連續換了四次門頭。每一次轉讓后,承接人都會讓張女士等客戶重新等額充值才認可原卡內的余額。終于,在美容店故技重演,又一次要求客戶充值時,張女士認為美容店存在欺詐嫌疑,將會員卡的實際收款方“品藝美容店”起訴至昆山法院,要求返還卡內余額2萬元。
法院審理過程中,張女士提供的印有美容店的《顧客檔案管理表》,及會員卡消費明細,證明與美容店之間的合同關系,確認剩余金額為5908元。隨后合同關系轉承到其他美容店的過程中,新充值的實際收款方均為品藝美容店。品藝美容店辯稱該收款行為系因其他美發店擅自使用其門頭,所以要求將收款先匯入其賬戶,之后已返還給美發店,但對雙方的商業關系表述模糊不清,也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兩者之間商業關系。因此,法院依法判定品藝美容店作為合同的實際收款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應予退還張女士會員卡現有余額及剩余療程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