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趙晨民)昨天下午,市司法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聯合召開全市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會議明確人民陪審員由司法行政機關選任、法院使用的工作機制將在全市全面推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施行后,蘇州市首批次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也將全面啟動。
記者了解到,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會主義民主在司法領域的重要體現。從2015年起,全國部分地區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蘇州市吳中區被列為試點地區。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吳中區人大、法院和司法局等聯合成立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委員會,出臺《2017年度吳中區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人民陪審員的隨機抽取、資格審查、征求候選人意見和人選確定等環節由司法局牽頭負責,并順利完成了212名新任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形成了以“司法行政機關選任、人大任命、人民法院使用”為核心的“吳中模式”。其創新做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立法調研階段被廣泛采納,提供了“蘇州經驗”。
今年4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并于同日公布施行。該法首次明確了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由以前的基層人民法院牽頭負責改為由司法行政機關牽頭負責。根據人民陪審員人數“不低于基層人民法院法官員額數三倍”的具體規定和實際情況,蘇州各基層法院已確定2018年需選任人民陪審員合計1600余名。首批次選任工作啟動后,全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將與基層法院、公安機關密切合作,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的要求,公開選任條件,接受群眾監督,多渠道、多舉措落實走訪調查,保障選任工作規范有序推進。
蘇州市司法局局長王侃介紹,通過改變以往組織推薦和個人申請產生人民陪審員的傳統做法,建立由人大、司法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門參與的分工協作模式,“海選”出人民陪審員,讓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氣的普通群眾進入人民陪審員行列,將進一步集聚民間智慧,加快法治蘇州建設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