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金追峰)8月至11月,市食藥監局集中開展全市藥品批發企業監督檢查,對嚴重違規行為的2家企業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并約談企業負責人。
此次檢查由市食藥監局牽頭,按照“雙隨機原則”抽調縣區市場監管部門檢查員,抓住關鍵環節進行檢查。截至目前,已對全市重點29家藥品批發企業開展檢查,覆蓋率達70%以上,24家經營特殊管理藥品、血液制品等高風險品種的藥品批發企業實現檢查全覆蓋。重點檢查出租出借證照、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冷鏈藥品儲運、特藥儲運安全管理、特藥進銷存數據錄入等情況。
市食藥監局藥品流通監管處負責人介紹,絕大部分藥品批發企業能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規定要求開展藥品經營活動,但也有少部分企業質量管理水平薄弱、質量管理意識淡薄,對檢查存在僥幸心理。問題主要集中在:溫濕度監測系統、冷鏈藥品儲運設施設備驗證資料不能如實反映企業真實情況;質量管理崗位人員離職后未及時招聘上崗,不符合許可準入要求;委托儲運對承運商的審計不符合規范要求。對檢查中發現存在嚴重違規行為的2家企業,市食藥監局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并約談企業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