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臺年度綜合考核系列制度文件,初步構建起與“三項機制”相銜接的考核評價制度體系,進一步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著力引導廣大干部在推動蘇州高質量發展中擔當作為、建功立業。
此次出臺的制度文件包括“一項規定”,即《蘇州市年度綜合考核工作規定(試行)》;“一個實施辦法”,即《蘇州市2018年度綜合考核實施辦法》;“三個指標體系”,即《蘇州市縣級市(區)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體系與實施辦法》《2018年度縣級市(區)黨的建設考核實施方案》《蘇州市省級以上開發區、鎮(街道)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與實施辦法》;“三個配套辦法(方案)”,即《蘇州市年度專項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和推進高質量發展先進地區、“擔當作為好干部”2個評選方案。在細化分解省考核內容基礎上,立足蘇州實際,注重精準科學,著力考準考實各地各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年度重點目標任務的情況。
根據年度綜合考核結果,蘇州市將確定一批“年度綜合考核優秀地區(單位)”;面向縣級市(區)所轄省級以上開發區和鎮(街道),分類評選20個左右高質量發展先進地區;面向基層一線,評選20名左右“擔當作為好干部”,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的激勵鞭策作用,引導廣大干部見賢思齊、奮發有為,凝聚形成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
據了解,今年蘇州市將推行一體化考核,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等一并納入年度綜合考核,防止多頭考核、重復考核,進一步減輕基層負擔。(蘇報融媒記者 錢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