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你好,你的個人身份信息能發我一份嗎?我要填報個稅抵扣。”
“你用房租抵扣了個稅,那是不是要扣我的稅了呀?之前咱們簽合同的房租價格是沒考慮稅費的!”

幾天前,租住在園區湖東某小區的小韓,向房東索取個人信息申報個稅抵扣時,得到了這樣的答復。
個稅申報頻現難題
這樣的矛盾并不是小韓碰上的個例,2019年1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制訂的《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正式施行以來,不少租客想用房租抵稅的想法都被房東“扼殺”了,也有房東直言:租房都是稅后價,如果租客要抵扣個稅,要么漲房租,要么租客自己去繳稅。

【租賃合同中,并未注明是否包含稅費】
房東的擔憂究竟是不是多余?租客抵扣了個稅,房東是不是就得“扣錢”?為此,看蘇州邀請了稅務部門專家進行解答。
房東:抵扣個稅我要貼高額稅!蘇州稅務:不存在,繳稅額并非天文數字
某長租公寓公司工作人員宣稱:若申報個稅,加收20%房租
長租公寓作為房屋租賃市場上的“新興勢力”,有著嚴格化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的優勢,然而在租客申報個稅一事上,他們的處理方式卻讓租客們大跌眼鏡。
近日,“我愛我家”一名工作人員告知租客:目前房租價格不含稅,如果租客想要填報個稅相關文件,產生交稅問題將由租客承擔!

“我愛我家”、“愛上租”等長租公寓公司在蘇州的房屋租賃市場上扮演著重要角色,他們與房東簽訂5-10年不等的長期租賃合同,搶占了大批房源,再以不同價格將一套住宅的不同房間分租給不同租客。

律師:單方面宣稱租客承擔相關稅費,不合理且不合法!
在租客要求申報個稅抵扣時,長租公寓公司卻出具聲明,要求租客承擔因此產生的稅費,他們這樣的處理方法是否合適呢?
蘇州律師劉欣銘告訴看蘇州記者:“納稅是法定的義務,公司經營租賃業務需承擔企業所得稅,除非租客與長租公寓公司事先已經達成了相關協議,且租客自愿承擔稅費,否則這種單方面的聲明是違法且無效的,不合理不合法!除此之外,租客與個人房東簽訂租賃合同時也是如此,如果沒有特殊約定,租客不需要為其承擔相關稅費。”
【江蘇達源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欣銘】
今天上午,看蘇州記者來到了位于園區鐘慧路的“我愛我家”門店,關于租客申請個稅抵扣一事,門店工作人員拒絕接受記者采訪。隨后,看蘇州記者又致電“我愛我家”客服,工作人員告訴看蘇州記者:“此前公司在這方面沒有具體的規定,導致各種言論流傳于社交網絡,根據我們公司最新出臺的相關規定,租客可以填寫公司的相關信息,以便完成個稅抵扣申報。”

隨后,看蘇州記者在其官網上查詢到了客服工作人員所說的通知文件。不過,仍然有租客擔心,長租公寓公司是否會借此契機變相上漲租金呢?
蘇州律師劉欣銘告訴看蘇州記者:“在合同期內,長租公寓公司擅自上調租金是違法的,市民可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但是合同履行到期后,在簽訂新合同時,他們也有權根據市場行情適當調整房租價格,這是正常的市場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