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方方)最近,很多單位職工忙著在“個人所得稅”App上,自行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昨天,有市民向《姑蘇晚報》96466新聞熱線來電求助,在住房貸款利息一項中,究竟什么樣的房產個稅才能享受免稅額度?對此,記者進行了求證。
市民朱女士來電詢問說,她是園區居民,沒有拆遷房,現所住房子是她的唯一房產,之前買了一套房子還清貸款后賣掉了,換了現在的這一套。起初,朱女士是按照按揭貸款從銀行貸了20萬元,之后因為沒錢裝修,就還清原有貸款后,增加了額度換成了抵押貸款。為此她想詢問,這次涉及的房產個稅,是否可以享受1000元的免稅部分?
記者從蘇州工業園區稅務局了解到,關于自住房是否可以享受免稅額度,近段時間來詢問的市民特別多。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十四條規定:“居民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按照朱女士的說法,她是將第一套購買的住房賣掉后換成了現有住房,無法確定是否符合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條件。如果碰到像朱女士這種情況,建議市民向貸款銀行確認現在的貸款是否屬于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如果符合,就可以享受1000元的專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