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駕駛人發生事故后,會第一時間下車查看或者報警。而有一位司機在撞車后卻急著換衣服,這是怎么回事呢?

1月25日上午9點左右,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周市交警中隊的交警在長江路與迎賓路路口進行交通違法查處。就在這時,離交警不遠的地方,“嘭”地一聲,一輛轎車和電動自行車撞了。正在執勤的輔警趕快上前查看,只見轎車里下來一名司機站在車邊,一名騎電動車的男子躺在地上不能動彈。

交警在詢問傷者情況的時候,轎車司機卻突然向南跑去,攔下了一輛車,把一名戴眼鏡的司機叫下來和他互換了衣服。
把這一切看在眼里的交警向兩人詢問事情經過。當交警要求“換裝”司機出示駕駛證的時候,他先是說自己駕駛證沒帶在身上,馬上叫人送過來。隨后,交警要他報出駕駛證號碼準備查詢他的駕駛信息時,他又胡謅了一個身份證號碼。種種跡象讓執法交警懷疑,這個男子的駕駛資格有問題。

于是交警在傷者被急救車接走后將轎車司機傳喚回周市中隊。經調查發現,事發時轎車的駕駛人姓劉,2010年在福建取得過C1駕駛證,2016年因為醉酒駕駛,駕駛證被吊銷了,也就是說,劉某沒有駕駛資格。
而被攔下的是一個一路同行的熟人,和他換衣服是為了讓他頂包趁機蒙混過關,沒想到如意算盤立馬落空。
原來,劉某在汽修廠工作,很多情況下要試駕車輛,事發時他駕駛的轎車就是朋友放在修車廠內讓他維修的。經過醫院檢查,所幸電動車駕駛人并無大礙,而劉某因為駕駛證被吊銷而駕駛非營運汽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