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實施以來,東沙湖派出所加大了對轄區禁燃、禁放檢查巡查力度,嚴厲打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大年夜的晚上,東沙湖派出所的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現市民陶某違反規定私自燃放煙花爆竹,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民警當場對陶某的違規行為處以罰金100元。
當晚7時許,正當人們其樂融融的在家吃著年夜飯團聚之時,市民陶某為了讓這個年過的更有氣氛,便悄悄帶著家人來到小區一偏僻的角落里燃放小型煙花,本以為放的小型煙花不會有什么問題。沒想到卻被此時正在周邊巡邏的民警聽見動靜并趕了過來。
民警先阻止了陶某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并告訴陶某煙花雖小、危害俱全,即便是小型煙花目前也已經被列入了“禁燃令”里。最后在民警的宣傳教育下,陶某表示一定會遵守規定不再私自燃放各類煙花爆竹。
警方提醒:禁燃區內禁止燃放所有種類的煙花爆竹,包括小型煙花爆竹!違者將由公安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為了蘇城的生態環境,禁燃區域內禁放煙花爆竹!萬不可再報以僥幸心理私自燃放!如果發現有違規燃放行為,市民也可撥打110進行舉報。(蘇報融媒記者 天笑 通訊員 王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