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方方)市民周先生來電詢問,他和妻子都是蘇州本地戶口,夫妻雙方均沒有住房,每年的年收入也很有限。最近聽鄰居說,他家這樣的條件可以申請中低收入家庭安置房,為此想了解一下,究竟什么樣的條件可以申請安置房?
記者從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了解到,按目前執行的姑蘇區住房保障申請條件,申請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具有蘇州市市區戶籍城鎮戶口滿5年以上(含5年),姑蘇區戶籍滿2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家庭收入為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政府確定的其他條件。
其次,下列房屋必須認定為申請家庭的現有住房:1.家庭成員名下現有的全部私有住房;2.家庭成員現承租的全部公有住房;3.家庭成員曾經購買過的全部房改房和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轉讓滿十年后不再計算面積);4.現實際居住的屬于家庭成員直系親屬的住房;5.家庭成員在申請前5年內已轉讓的私有住房;6.家庭成員在申請前5年內已轉讓使用權的公有住房;7.家庭成員在申請前5年內已被拆遷的住房。
據了解,目前在蘇州,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有租賃補貼、購房補貼、配置公租房(一人戶公租房已暫停)等。有關住房保障政策的具體事宜,申請人可向戶籍所在地街道的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或向蘇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