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林琳)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了646項國家標準,涉及道路交通、養老服務等多領域。其中,新制定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對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提出102條要求,填補了該領域國家標準的空白。昨天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基于國家標準,蘇州正在著手制定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評定的“蘇州標準”,更加細化便于操作。
據了解,這102條要求涵蓋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標志、養老機構申請登記評定應滿足的基本要求與條件、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內容與分值表等。該標準對養老機構的執業證明、工作人員的要求或資質、空間配置以及運營管理與服務提出了基本要求,養老機構可根據自身情況自愿向評定機構提出參與評定的申請。
在對養老機構的等級評定內容方面,除了基礎設施評價諸如是否有電梯、移動裝置及坡道,康復空
間等,還考查是否包括社工工作室、
心理咨詢空間設置以及相關服務等。具體而言,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內容包括環境、設施設備、運營管理、服務四大維度:其中環境維度的評價內容包括交通便捷度、周邊服務設施、無障礙設計、室內溫度、光照質量、噪音水平等7個方面。
來自市民政局數據,目前全市建有養老機構205家,機構床位近6萬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