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專電(蘇報融媒記者 朱琦)“訴求服務中心是‘聯合接訪’的有效載體,但在實際運行中,還存在著工作機制不順暢、公眾參與不徹底、跟蹤問責不到位等情況。”全國人大代表、張家港市南豐鎮永聯村黨委書記吳惠芳建議,整合各方資源,不斷創新完善訴求服務中心社會治理模式。
吳惠芳代表說,訴求服務中心雖然能夠引導群眾依法行使權利、表達訴求、解決糾紛,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但在實際運行中,還存在一系列的問題。比如,訴求有沒有真正得到解決?職能部門有“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百姓是否滿意處理結果?這些問題大都只有跟蹤,沒有問責或公開。”吳惠芳代表認為,關起門來干事”現象普遍存在,訴求的“最后一個環節工作不達標。
為此,吳惠芳代表提出,全國應推行建立訴求服務中心,同時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讓訴求服務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要在依法辦事的前提下,給訴求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建立健全正向激勵、容錯糾錯、澄清保護、監督問責機制;適時拓展訴求空間,在社區、鄉鎮建立基層工作站,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需求,實現訴求網絡全覆蓋;嚴格挑選確立議事代表,定期更換,社會組織、有關領導及時介入,不斷擴大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的深度和廣度,給百姓提供一個隨時可以反映訴求、表達意愿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