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昆山市紀委監委針對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精準施策,靶向發力,立足懲治結合“三項機制”,一體推進標本兼治。
聚焦責任落實,健全追責問責機制。圍繞脫貧攻堅、“三資”管理、教育醫療等重點領域,盯緊基層權力行使的“神經末梢”,細化“兩個責任”清單與落實舉措。同步完善監督協同,對外注重與組織人事、審計部門配合,對內強化派出監察員辦公室與紀檢監察室的分片聯系,筑牢立體化監督網絡,嚴格落實 “一案雙查”責任追究制,2018年以來,立案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29起38人。
突出監督重點,健全權力約束機制。深剖典型案件,聚焦薄弱環節,推動集體議事規則完善。對議事范圍擴大界定,將拆遷規劃、資金分配、政策扶持等民生事項納入決策范圍;對程序科學細化,明確調研評估、溝通醞釀、表決投票等要求,嚴禁以專題會議代替集體決策;對事項留痕管理,對會前告知、會議討論及會議紀要歸檔保存,剔除涉密內容錄入履責記實,開展全流程實時監督。
強化崗位監管,健全內部管理機制。按照崗位權力運行流程,推動民生領域修改完善內控舉措。厘清崗位權責,編制權力外部運行流程圖,向服務對象公示;對照分級權限,嚴格內部流轉審批及管控,讓內部監督可視化;聚焦涉民重點領域信訪舉報,多維分析權力運行中的偏差,為相關領域崗位管理和風險制約提供決策依據,督促修改完善防范措施287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