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送你一家公司你要不要呢?市民邵女士最近就白“撿”了一家公司,可這天上掉下來的不是餡餅,而是個大麻煩。

最近,邵女士在購買高鐵票的時候,突然發現買不了票了。自己竟然被列入失信人員,被限制高消費了!
更讓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成為“老賴”的原因是自己卷入了一場經濟官司。邵女士在人民法院網上查到了上海閔行區法院的判決書,上海一家名為雪惠實業的公司,拖欠了他人10 多萬元貨款,而她就是這個雪惠實業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兼股東。
因為雪惠公司遲遲沒有履行法院判決歸還欠款,閔行區法院將邵女士等人列入了失信人名單。可邵女士說,自己從來沒有注冊過這個公司,也不知道為什么公司股東中會有她的名字,她懷疑這和她曾丟失過身份證有關。
2014年10月,邵女士在杭州游玩時,在火車站丟失了身份證。年底她趕回黑龍江老家,辦理了身份證掛失,并且領取了新的身份證。邵女士懷疑自己的身份證是不是被別人冒用了,所以才多出了這家雪惠公司。

不過,讓邵女士奇怪的是,這家雪惠公司是2015年6月份才注冊的,那時候自己的原身份證已經掛失了,怎么還能注冊公司呢?
她咨詢了發證機關閔行區市場監督局。對方表示,認證不認人。他們審核申請注冊資料的時候,只是做形式審核,不對真實性進行調查。資料顯示,這家雪惠公司成立申請人除了邵女士之外,還有一位監事靳某,兩人分別出資100萬和400萬,委托代理人是一位翁某。
目前這家公司另一位股東靳某電話為空號,已經無法打通。聯系到第三方委托代理人翁某,他表示自己也不記得是誰委托他辦理的。邵女士說,可以肯定的是那些申請材料上所有的簽字都不是自己寫的,她準備向發證機關申請注銷這家公司。

律師表示,出現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冊公司的情況,邵女士可以向發證機關申請更正。如果發證機關不同意,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該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