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職業資格、職稱、職業技能鑒定考試費
哪些行政事業性項目、哪些職業資格、職稱、職業技能鑒定考試要收費,收費標準又是怎樣的?日前,蘇州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編制了《2018年蘇州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及《2018年蘇州市考試考務費項目目錄》(以下合并簡稱《收費目錄》),并公布全市執行。
據介紹,2019年1月1日起,蘇州市各部門和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以《收費目錄》為準,其具體征收范圍、征收標準及資金管理方式等應分別按照《收費目錄》中注明的文件規定執行;2019年1月1日以后國家、省發文批準立項、取消或調整的收費項目,按其文件規定執行,市財政、市發改部門將適時動態向社會公布。凡未列入《收費目錄》或未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拒絕支付。
凡文件中明確規定試行期或收費期限的收費項目在收費期滿前3個月由收費部門和單位向有權部門辦理報批手續,收費期滿后按有權部門重新明確的規定執行。凡到期未辦理報批手續的收費項目,自期限屆滿之日起停止收費。
《收費目錄》中公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是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審批權限由國家和省兩級有權部門批準,蘇州市有關部門和單位收取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全部收費項目總共36項,其中涉及企業負擔的收費項目有18項。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國家已經公布免征和暫停征收的項目不在《收費目錄》中。駐蘇州市的中央部門和單位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未列入《收費目錄》,其征收管理按國家相關文件執行。此外,對于省有明確規定而我市目前尚未開征的收費項目,相關部門或單位如需開征,應報市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各市(區)財政部門要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及時做好蘇州市《收費目錄》在本區域范圍內的公布和貫徹執行工作。價格主管部門應依據新的《收費目錄》,及時對收費項目進行梳理變更;財政部門應及時通知涉及取消、變更收費項目的單位,清理繳銷票據,違規資金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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