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由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檢察院提起的徐某涉嫌生產、銷售假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一審開庭。
2016年底,徐某與妻子郭某在蘇州市相城區陽澄湖鎮開了一家成人用品店,但生意一直不景氣。得知小舅子郭某的成人用品店因為銷售一些所謂的壯陽藥生意興隆,為了增加營業額,徐某委托郭某為其代購壯陽藥。郭某從上家買入藥品后郵寄給徐某。
徐某收到的是灌裝好的塑料藥瓶和五花八門的標簽。徐某根據瓶子里裝的藥丸的輕重,將不同的標簽貼在相應的瓶身上,瓶身重些的,感覺可能是大藥丸,就貼上“腎白金”的標簽;輕點的,感覺可能是膠囊的,就貼“腎康王”的標簽。在這些標簽上除了印有藥品的名稱外,還有配料成分、服用方法、使用人群、批準文號、生產日期、廠家及地址等。事實上,徐某根本不懂這些藥品有什么區別, 配料成分也從沒看過。除了讓小舅子代購,徐某還會從兜售壯陽藥的康某處拿貨。
2018年10月24日,蘇州警方接到線索,得知該店內有人銷售含有非法添加物的性保健藥品,當天,民警在徐某店內現場查獲“男人腎寶”“腎白金”“勃龍偉哥”“腎康王”等價值兩千余元的藥品。到案后的徐某夫婦在證據面前,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2019年5月7日,蘇州市相城區檢察院以徐某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對徐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該院認為應當以銷售假藥罪追究徐某刑事責任并判令被告徐某支付其已售出假藥銷售金額三倍的賠償金人民幣,召回其銷售的尚未被使用的假藥,通過蘇州市級及以上媒體發出消費警示,并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鑒于犯罪情節較輕,相城區檢察院對徐某妻子郭某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