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太倉一名女子劉某來到金倉湖派出所報案,聲淚俱下稱自己10日晚被人強奸。接到報警后,太倉市公安局迅速開展案件調查工作。
民警從受害人口中得知,案發于10日晚9時左右,其男性朋友沈某從一賓館將其解救逃出。當民警向劉某詢問相關細節時,她卻支支吾吾、閃爍其詞,一味強調自己是受害者,要求警方嚴肅查處。隨后,民警先后找到來自江蘇射陽的涉案男子王某,以及劉某口中救她出來的朋友沈某。
辦案民警在核對上述人員的筆錄時,發現三人對事情的描述存在多處矛盾。民警判斷這起“強奸案”的背后必定另藏隱情。在民警的多番追問下,女子劉某的回答漏洞百出,根本無法自圓其說,最終心里崩潰,供述了案件的真實情況。
原來,劉某在網上兼職做房產中介,而王某通過廣告信息加劉某為好友,稱準備通過劉某購買房產。幾番選房準備交易時,王某卻對劉某提出無理要求:買房成交的話劉某要有所付出,并明示要劉某同自己開房。劉某一開始嚴辭拒絕了,但后來又覺得賣房成交的利益誘惑太大,就將此事告訴了朋友沈某。沈某慫恿劉某,先答應王某要求,到時候設下陷阱,聯合起來敲他一筆。6月10日晚,劉、王二人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在某賓館約會,而沈某也按照計劃做好準備,待時機成熟,突然破門而入“抓現行”,并且強行拍下王某的裸照作為“犯罪證據”,當場提出25萬元巨額賠償,否則就報警告王某強奸劉某。
當晚王某答應了沈某的要求,但第二天反悔了。劉某、沈某二人尋思通過報“強奸案”讓王某就范,之后再撤案獲取25萬元的“賠償”,這才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劉某、沈某的如意算盤落了空,還把自己送上了囚車。目前,劉某、沈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