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螺”你能想到什么……香辣螺絲?還是清蒸花螺?鸚鵡螺,你聽說過嗎!近日,張家港海關(guān)緝私民警查獲了一對鸚鵡螺。這對鸚鵡螺看似普通,可是價值卻不普通,一個價值192000元,一對價值384000元!

2019年4月,張家港海關(guān)緝私民警從靠泊于張家港碼頭的“新海洲3號”輪上4名船員船艙中查獲攜帶進境的疑似鸚鵡螺、硨磲、唐冠螺等貝殼類制品33件及1包零星小貝殼。
經(jīng)華南野生動物物種鑒定中心鑒定,其中有硨磲22件,鸚鵡螺2件,唐冠螺1件,總價值436800元。

經(jīng)查明,上述違禁物品系“新海洲3號”輪船船員李某、王某、王某、陳某某等四人隨輪船前往巴布亞新幾內(nèi)亞裝載貨物期間用隨身攜帶的日用品、食品等物向當?shù)鼐用駬Q購所得。
鸚鵡螺屬于古老的軟體動物,已有上億年的生活史,素有 “活化石”之稱,在研究生物進化和古生物學等方面有很高的價值,被核準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附錄II所列名保護動物。

硨磲是海洋中最大的雙殼貝類,被稱為“貝王”,是世界稀有海洋野生動物,屬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附錄II所列名保護動物,也是國家一級保護海洋生物。
唐冠螺是世界“四大名螺”之一,體形如唐朝僧人的帽子而得名,屬于國家II級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走私珍貴動物制品,構(gòu)成犯罪的,最高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顯著輕微,不構(gòu)成犯罪的,沒收走私物品及違法所得,并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由于鸚鵡螺的價值極高,走私單件鸚鵡螺就已經(jīng)觸碰到起刑點,極容易被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并追究刑事責任。為此,張家港海關(guān)緝私分局提醒廣大進出境人員,務必恪守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切勿貪圖小利,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