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袁雪通訊員 袁新軍 瞿妍)近日,相城區檢察院成功促成一起交通事故刑事和解,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傳遞了司法溫度,促進了社會和諧。
去年12月10日晚,犯罪嫌疑人崔某駕駛小型轎車沿蘇州市相城區望亭鎮問渡路行駛,將同向行駛的摩托車駕駛人李某撞倒,致李某受傷,崔某離開現場于次日至公安機關投案。經法醫鑒定,被害人李某的損傷構成重傷二級。經認定,犯罪嫌疑人崔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案件移送相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檢察官了解到雙方家庭條件困難,為了化解矛盾糾紛,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承辦人及時啟動刑事和解程序,本著“主持不主導、介入不干預”的原則,循序漸進推動當事人雙方溝通協商。經過協商,崔某家屬對崔某的交通肇事行為表示了深深的歉意,并表示愿意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補償對方,崔某家屬積極的態度也取得了李某家屬的諒解。
一場交通事故給兩個家庭帶去無限傷痛,悲劇無法挽回,但檢察官們用耐心溝通和釋法說理讓受傷的家庭感受法律的溫度。“在執法辦案中不僅是要考慮法律效果,嚴格依法辦案,還要考慮社會效果。”承辦的檢察官說。
近年來,相城檢察機關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化解案件背后的矛盾,積極引導和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良好的法治環境,弘揚了社會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