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晨民)近日,昆山法院審理了男子張某某“娶了”三名“老婆”的案件,最終,張某某因重婚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張某某服從法院判決,目前案件已經生效。
據了解,2018年3月,昆山市某派出所接陳某報案稱,她發現丈夫張某某在與其領結婚證前后,分別與另外兩名女子領過結婚證,有重婚嫌疑。接報案后,派出所對張某某涉嫌重婚立案偵查,2018年7月,警方將張某某抓獲。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7月,被告人張某某與任某某在昆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婚后育有一女。在該段婚姻存續期間,張某某隱瞞婚姻狀況,于2016年6月與被害人陳某在河南省洛陽市某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婚后育有一子。后張某某再次隱瞞婚姻狀況,于2017年6月與被害人王某在安徽省阜陽市某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后育有一女。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重婚罪,其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