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強 通訊員 徐陳)李某盜取起點中文網742部小說,放在自己經營的頂點小說網上,供人免費閱讀的同時也吸引廣告投放,殊不知此舉觸犯了刑法。日前,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萬元。
起點中文網是一個原創文學門戶網站,該網站在吳江與一家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租賃了服務器專門用于存儲起點中文網上作者的小說數據。被告人李某兩年前自己創建了頂點小說網。2017年至2018年6月,李某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采用“網絡爬蟲”技術手段復制“起點中文網”上的網絡小說,發布在自己建立的網站上供用戶免費閱讀,以吸引廣告商在該網站投放廣告,從而獲取廣告費7萬余元。
由于被侵權的網站租賃的服務器在吳江,被害單位向吳江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通過遠程勘驗從“頂點小說網”提取742部網絡小說。經鑒定,上述742部網絡小說與被害單位提供的742部正版網絡小說具有相同名稱,內容相似度均大于70%。法院認定被告人李某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據此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