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強)日前,在張家港市金港鎮一處十字路口,一輛電三輪在路口從非機動車道出來任性左轉彎,逼得后方一輛原本直行的半掛車也只能跟著左轉,結果電三輪被半掛車車尾撞翻在地。交警提醒:轉“彎讓直行”和“通過路口應減速”是路口通行的基本交通原則,當雙方駕駛人都忽略時,極易發生嚴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張家港交警調取事故監控后發現,當天上午10點55分左右,張某騎著一輛安裝了雨篷的電動三輪車,沿長江路由東向西行駛到小明沙路口準備左轉彎時,根本沒有查看身后的車況,直接駕車左轉彎。不料,“電三輪”身后恰好有一輛半掛車正在直行,由于“電三輪”轉彎比較突然,并且半掛車速度也較快,情急之下,半掛車司機為了避讓,在緊急剎車的同時也向左轉。由于當天下雨路面濕滑,半掛車尾部重重甩向電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被直接撞翻,幸好張某只是受了輕傷,并無大礙。
交警判定:在這起事故中,由于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張某轉彎時沒有讓直行車輛先行,所以要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半掛車司機李某通過路口時未減速,所以要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另外,民警對張某安裝雨篷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并責令他立即拆除。
交警提醒:上道路行駛時,非機動車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輛先行。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才能保證出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