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海實施最嚴垃圾分類以來,垃圾分類成了一個全國性話題!昨天,網上又爆出蘇州垃圾分類新進展,據聞蘇州規定垃圾分類將放入征信體系?這是真的么???

今天,看蘇州記者向蘇州市環境衛生處垃圾分類管理中心核實,得到的回復是:這條規定雖然曾經提出,但并未列入條例草案,因此該消息內容并不屬實。
前不久,《蘇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已經提交蘇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一共8章47條,主要包含這些內容:
(一)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的類別
將蘇州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類。
(二)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的相關職責
市容和環境衛生部門是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組織實施和監督考核工作。
(三)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
(四)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的費用保障
財政部門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提供資金保障,鼓勵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五)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的源頭減量
《條例》草案中規定,住宿、旅游經營者不得在經營活動中主動提供一次性日用品。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組織應當實行綠色辦公,使用可循環辦公用品,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餐具等用品。
(六)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的拒收制度
“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處置”
(七)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的監督管理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垃圾分類管理年度績效考核。
(八)明確相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對未按照要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劃重點!!!
除了關于垃圾分類的處罰內容外,草案里第五條被不少人忽略了。
住宿、旅游經營者不得在經營活動中主動提供一次性日用品。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組織應當實行綠色辦公,使用可循環辦公用品,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餐具等用品。
不僅是酒店不能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機關、企事業單位等也不能再使用一次性杯具、餐具等,這也意味著以后去機關辦事情,都不能用一次性杯子接待啦!!!
是的,沒有錯,以后如果有朋友在蘇州需要住酒店,請告訴他們:親,請盡量自帶洗漱用品喲~當然蘇州同上海的規定還不太一樣,據證實,現在蘇州對于酒店方面提出的規定,是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具,而不是不得提供。
今天,你盤垃圾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