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張家港交警城郊中隊接到一起報警,報警人稱在暨陽東路華昌路路口發生一起兩車相撞事故。

現場民警發現地面上散落著大量的汽車碎片,一輛斯柯達汽車車頭嚴重損毀,右前保險杠脫落,一輛大眾汽車右后側車身嚴重受損,變成“凹”型,右后車輪車軸斷裂,輪胎滾落在一旁,兩車的氣囊均已彈出,大眾汽車駕駛人偰某及車上乘員已被送往醫院治療。

斯柯達汽車駕駛人趙某告訴民警,事發時,他駕駛車輛沿暨陽路由東向西直行進入華昌路路口,與沿暨陽東路左轉進入華昌路的大眾汽車相撞。趙某稱,當時直行的信號燈為綠燈,是大眾汽車闖了信號燈才導致事故發生,并向民警提供了自己的行車記錄儀。

隨后民警調取了監控并查看了趙某的行車記錄儀,卻發現事實并非趙某所說的那樣。行車記錄儀顯示,事發時,趙某所在的直行車道為紅燈,左轉彎車道的信號燈由綠燈轉為黃燈,但趙某非但未減速,反而加速通過了路口,從而與正常左轉行駛的大眾汽車相撞。

此時,趙某這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注意力不集中,誤把左轉車道的信號燈看成了直行車道的,這才釀成車禍。事故造成大眾汽車車內乘員楊某主動脈破裂,盆骨骨折,醫藥費接近十萬元。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警方提示:機動車駕駛人在駕車行駛過程中應當保持注意力集中,觀察路況,尤其是行經路口時應當減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