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方方 通訊員郭昂)近日下午4時許,園區勝浦交警中隊接到110報警,稱在轄區福客隆超市出口處,發生了一起小轎車與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
處警人員到達現場,發現小轎車蘇E3×××U前躺了一個人,又哭又喊,聲稱自己被撞了。而在一旁的小轎車駕駛人徐某,則無奈地表示自己根本沒撞他。監控顯示:當天16時08分,男子胡某出現在該出口,并一直徘徊不定,其間險些碰到幾輛經過的電動車。16時10分,胡某站在出口中央位置,隨后徐某的車輛出現在出口處,胡某徑直朝著徐某的車走去。徐某停車,胡某仍然把腳向前一跨,碰到了車輪,隨后便開始與徐某理論,僵持兩分鐘后,他就在車前躺了下來。隨后,處警人員將這一事故移交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勝浦交警中隊在整理信息時發現,胡某早在2018年9月29日,就在上述地點,也發生過一起類似的“事故”。當時,胡某用同樣的方式把腳放到了一輛小轎車的車輪邊,一會讓車主賠錢,一會又讓“買包煙”,最后還表演了一出“費勁拔腳”的戲,當時還有路人爆料說此人早就在此徘徊,疑似四處物色車輛。
中隊將胡某疑似碰瓷的情況編輯成預警信息發送至工作群,請各隊員處警時留意類似警情。
沒想到的是,僅僅隔了一天,胡某又出現在了另一個事故現場,這回,他還帶了“道具”。
當天下午6時40分左右,在園區勝浦新江路園東新村門口,地上倒了一輛自行車。另一方小轎車車主蔣某表示,她行駛到此處時,看見胡某推著自行車像是要過馬路,就慢了下來想讓他先過,沒想到她車都停下來了,胡某還是將自行車向前一推,碰到了她的車輪。在現場,胡某一直揚言要蔣某賠錢,還將自己口袋里的錢和香煙扔到地上。
目前,胡某已被移交派出所,他因非法攔截機動車,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