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方方)日前,太倉一名男子喝了酒,開了輛報廢的貨車上路,被交警查個正著。更令人驚愕的是,這名男子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竟多達118條,總計需記421分,罰款金額高達11100元。
當天晚上,太倉市交警大隊沙溪中隊民警在太沙路雙浮路路口設卡執勤,發現一輛藍色中型普通貨車由南往北開來。在臨近檢查點時,便打手勢提示貨車駕駛人減速關閉遠光燈接受檢查,但貨車駕駛人張某神情慌張,好一頓操作車子才停好。發現這一情況后,民警立即要求駕駛人張某下車接受檢查。這時一股酒氣撲面而來,張某低頭承認中午喝了半斤白酒,經酒精呼氣測試,張某血液酒精含量為74mg/100ml。
張某的違法行為已經足夠嚴重,在其承認飲酒后駕車的事實后,仍然顯得忐忑不安,在面對詢問時磕磕絆絆詞不達意。民警懷疑張某可能涉及更嚴重的違法行為,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張某辯稱,他的行駛證暫時不在車內,隨后就送過來。可在查詢完張某駕駛的大貨車信息后,讓人大跌眼鏡的事情發生了。
經查,安徽蚌埠男子張某駕駛的滬D車牌的中型普通貨車,早已達到了報廢標準,已5年逾期未檢驗,車輛也沒有投保。
“無底線”的事情還在后面。經清點,該車從2013年至今,居然有118條電子警察違法記錄未處理,交通違法總計需記421分,罰款高達11100元!堪稱“最牛”大貨車。
這些交通違法記錄中,多為闖紅燈、闖禁區等嚴重違法行為,面對民警的質問,張某沉默不語。
目前,張某因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以及飲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2000-3000元、駕駛證吊銷的處罰,并需將之前所有電子警察違法記錄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