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晨民)張家港市的陳女士做夢都沒有想到,在家門口勸陌生人別吵架會被對方踢倒并致輕傷。在家中經濟困難,醫藥費支付困難,而肇事者不肯賠付的情況下,是司法救助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今年7月,案發當晚正下著大雨,陳女士和丈夫都已經休息。突然,陳女士被門外爭吵聲驚醒。吵架的聲音越來越大讓陳女士睡意全無,她出門看到一男一女正在她家的屋檐下避雨,男子似乎喝了很多酒,兩人正激烈地爭吵著。陳女士上去勸男子不要吵了,可對方一點不講理,反罵陳女士多管閑事。你這個人怎么“這么不講道理?”陳女士還沒說完,就被該男子踢了一腳,手腕一陣陣強烈的疼痛讓陳女士哭了出來。
當陳女士的丈夫趕來,陌生人早已不見蹤影。陳女士的丈夫立刻報警,并將陳女士送到了醫院。經鑒定,陳女士因外傷致左側橈骨遠端骨折及左側尺骨莖突骨折構成了人體輕傷一級。傷人的男子被抓獲后,很快被移送審查起訴。
案發后,陳女士為治傷花去醫藥費、交通費等費用5000多元。案件辦理期間陳女士的丈夫又因病住院,本就不寬裕的家庭陷入了困難。雖然檢察官多次溝通,但是傷人男子一直拒不賠償,這讓陳女士家的生活雪上加霜。
張家港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綜合案情,告知陳女士可以向檢察院申請司法救助。陳女士提出申請后,檢察院控申部門在一周內即完成了證據收集、調查核實、審批發放等工作。接過檢察官送來的5000元救助金時,陳女士含淚致謝。(本文感謝 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 張敏 陳迪支持)